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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Look 2009-12-16
武汉某高校论坛惊现“出租爱情”

  昨日,武汉某高校论坛上出现一则名为“我的爱情出租了”的帖子。“走过路过不要错过,路过错过一定难过!小弟是一大一小君子帅哥,但求匹配的窈窕淑女。条件要求不高,出租试用期为1个月,如果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就续签。”该贴的内容还要求应征者身高160厘米以上,体重90——100斤。

 

  发帖人小程是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机电学部一名大一新生,他称,“出租爱情”的想法只是为了打发时间,“大一的课程比较少,空出的时间可以谈谈恋爱,希望通过这种特别的方式找到适合自己的女生。”

 

  至于帖子中为什么要特别注明以一个月的时间作为试用期限,他表示,这段时间既是他对应征女孩综合条件的考验期,也是应征女孩对他的考验期,如果双方在这一个月内觉得对方不适合自己,便可以终止“合同”,如果双方互相认可,则可以继续交往。

 

  对于“出租爱情”是否涉及盈利等问题,他表示,自己只是想找到合适的女朋友,不会要求对方和他同居,更不会涉及金钱购买。

关键词:出租 爱情